2023年8月7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表示,“十三五”期间,美丽天津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绿色生态屏障区内蓝绿空间占比超过65%,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59%,绿地率34.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1平方米;完成中心城区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42%,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34.6%;提前完成既定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并网及禁燃区外35吨/时以上燃煤供热锅炉“超净排放”改造提升任务;解放南路、中新天津生态城两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片区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在此基础上,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双碳要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探索城市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到2025年,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高效便捷、低碳生态、智慧灵活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整体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方案要求,结合和平、南开、河北等区域窄路密网的特点,增加人行、非机动车可用空间,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持续完善引江、引滦双水源供水保障格局,加快提升南水北调中线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拓宽海水淡化水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南港、临港2座海水淡化厂建设,配套建设淡化水输水管道。加强节水减排降损,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再生水统筹配置和调度利用,推动再生水厂网工程建设,推进河道再生水利用,建成大沽河净水厂一期工程,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50%。
方案专门强调了城市内涝治理、污水处理以及海绵城市建设。
要求开展程林庄路、井冈山、桥园里等积水片改造,实施机场三期扩建西减河涝水外排工程。主城区新扩建津沽、张贵庄、北部新区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2万吨/日。修复改建体院北道、环湖中路、吴家窑大街及围堤道、西园道等污水管道,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0%。新建赛泓等一批污泥处置项目,新增处置能力500吨/日,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7%。完成永定河综合治理,强化大运河治理管护,以新出让地块、城市更新、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底,45%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同时,以打造安全可靠燃气系统,建立清洁高效供热系统,建设坚强智慧电网,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等为核心,实施强化低碳多元能源保障行动。
方案明确,鼓励发展浅层地热能利用,合理发展生物质供暖。以滨海新区等地区为重点,积极开发陆上风电,加快推进大苏庄、小王庄等一批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重点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加快宁河区、滨海新区等局部电网消纳受限区域配套电网建设,推动存量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将耗电量大、发光效率低的照明灯具替换为高效低耗能的LED等节能型灯具。
垃圾处理方面,方案强调,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推进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实施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改造工程,推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逐步进行封场和生态修复。开展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废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完善环城四区既有4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滨海新区及外围五区结合实际,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5年,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
此外,方案还对城市碳汇、城市绿色和园林绿化等方面做了部署。
要求,开展875平方公里湿地保护、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海岸线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退耕还湿、生态补水等工程,打造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典范。统筹布局绿道系统与生态空间、公园体系、慢行系统。
加强智慧水务系统建设,推进新能源车辆能源站建设,建设智能供水、智能用电、智能供气监控、智慧化节能控制、智能充电桩系统,,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开展海绵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透水铺装、植草沟、下凹绿地、雨水花园、旱溪、干湿塘等海绵设施)等均被纳入了规划中。
关键词:
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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