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发布《2022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0个,工程规模2357048吨/日,比2021年增加了500615吨/日,为我国迄今为止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最大的一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0个沿海省(区)市。海水淡化水的主要用途以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为主。
《报告》显示,沿海电力、钢铁、石化等行业海水冷却用水量略有减少。2022年海水冷却用水量1770.47亿吨,比2021年减少了4.6亿吨,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年海水冷却用水量超过百亿吨。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协调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海水淡化作为重要内容被纳入《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天津、山东、海南、青岛等沿海省市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出台了有关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方案、奖补政策,鼓励促进当地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海水淡化在沿海供水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2022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公开版)》全文见附件。
《2022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公开版)》全文见附件。
关键词:
海水淡化,海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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