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性保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第二轮前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已分批次向社会公开。2023年10月10日,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河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5省区和兵团)公开督察整改情况。
督察整改期间,5省区和兵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制订方案,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督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一大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河北省积极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雄安新区容城县、安新县、雄县三县城区已累计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改造79公里,新建片区雨污分流建设随片区开发建设进度同步推进实施。江苏省启动新一轮太湖治理,完成沿江生态修复工程,太湖蓝藻水华平均面积、最大面积分别下降10.3%、46.8%,沿江生态岸线占比提高到64.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保护治理项目64项,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水质保持稳定,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稳定向好。西藏自治区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3大类10项工程,2022年共治理水土流失942.88平方公里,完成营造林117.9万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共建成投运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102座,已建成“冬储夏灌”中水库(中水池)56座,2022年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43.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切实保障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用水补水,2022年奎屯河新渠首下泄生态水量15425万立方米。
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截至2023年6月底,已完成1398项,完成率为65%,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来源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编辑 | 宋祥
审核 | 秦超
原标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全部对外公开
关键词:
环保督察,生态执法,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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