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生态环保资金
财政部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紧盯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2023年,中央财政已安排生态环保和绿色低碳相关资金达4640亿元,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2024年,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打好包括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三北”工程攻坚战在内的几个重大标志性战役,实施一批系统性工程,推进一系列绿色民生项目。二是强化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三是深挖财税政策潜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向发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黑龙江省为例。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黑龙江省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政府可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
2023年黑龙江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服务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环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基础支撑由保障型向突破型转变。统筹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监测,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资金监管,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谋划储备。
按照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黑龙江全省2023 年中央及省市各级财政性资金用于生态环境投资超过279.8149亿元(总额仅计算有公开数据项目),生态环境类项目2733个。其中,供水类项目344个,总额超过108903.91万元,业务涵盖供水工程勘测设计,施工,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取水泵站设备采购,智慧水务设备与安装工程,项目监理,实施方案或报告编制,抽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应用平台采购。河道流域治理类项目324个,总额超过182660.21万元,业务涵盖河道治理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施工,勘察设计、抽检、监理服务;防洪防涝,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黑臭水体治理;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方案、报告等编制。供水排水管网及雨污分流类项目572个,总额超过636265.53万元,业务涵盖供水和排水管网,污水雨水管网项目的建设、提标改造、施工、设施维修翻建,清淤工程,管网智慧水务,项目监理。污水处理类项目201个,总额超过123561.49万元,业务涵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工程,渗滤液处理,污水设备,污水治理项目勘察、测量、设计、造价,污水工程项目监理。工业废水类项目2个,总额超过2764.5万元,业务包括工业废水处理项目。节水类项目5个,总额超过421.12万元。
水土保持、土壤修复、生态修复类项目1020个,总额超过515244.3万元,业务涵盖侵蚀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相关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土壤普查;水资源监测与评价;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盐碱地改良;园林绿化。综合环境服务类项目54个,总额超过23705.58万元,业务涵盖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垃圾综合整治。
垃圾处理类项目119个,总额超过75280.48万元,业务涵盖生活垃圾的分类、转运,垃圾焚烧场填埋场的建设、运营,转运车辆及压缩设备等,垃圾渗滤液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禽粪污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农业资源综合化利用,秸秆加工。危险废物类项目1个,总额超过50万元。
大气治理类项目15个,总额超过23282.08万元,业务涵盖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烟气治理,室内空气检测。
咨询类项目45个,总额超过5907.67万元,业务涵盖老旧排水管网修复项目勘察,检测、修复设计;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全过程咨询。
新能源与节能降耗类项目13个,总额超过545843.74万元,业务涵盖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超低能耗改造。噪声类项目5个,总额超过2149.63万元。
关键词:
环保产业,生态环境治理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