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合肥高新区管委会解读《国家碳达峰试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
2024年7月16日,《国家碳达峰试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合政〔2024〕1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2023年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合肥高新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0个碳达峰试点园区,也是安徽省唯一入选的园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合肥高新区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碳达峰试点工作,能够探索不同能源结构、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的城市和园区探索行之有效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路径。合肥高新区立足园区的资源禀赋、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园区科创和产业优势,通过推进试点任务、实施重点工程、创新政策机制,探索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路径,从产业转型提质发展、绿色科技创新、绿色管理创新等方面,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政策初稿。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于2023年11月份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于2024年1月完成《实施方案》初稿。
(二)政策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于2024年1月征求了有关专家、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于2024年7月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建议,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按照程序安排,2024年7月已完成《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
(四)文件印发。《实施方案》于2024年7月16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发展路径基本明晰,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
到2030年,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改革举措如期完成,绿色低碳发展管理和政策机制全面建立,试点的技术路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发挥积极的带动作用,为推动碳中和奠定良好的实践基础。
五、主要内容
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优化升级、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绿色科技创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谋划部署试点建设任务,共提出6大项25条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多维度开发清洁能源应用场景,推动全域能源管控,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加快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二是坚持“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治理,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是实施典型行业领跑行动,打造一批标杆示范企业和项目,引领工业领域整体绿色转型发展。
四是围绕建筑、交通、空间布局等重点领域,实施清洁低碳和节约集约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绿色能级不断提升。
五是加强科技支撑引领,支持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等围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和应用推广,努力形成新的产业竞争优势。
六是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试点,实现以减污促进降碳、以降碳带动减污。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机制创新,深化工业企业碳积分制度应用和推广,加快建立以碳排放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政策创新,发挥多方协同机制,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财政和金融体系,鼓励支持开展多领域绿色提升项目。
三是创新开展零碳细胞培育,构建特色碳普惠体系,推进ESG管理能力提升,建立全民共识共治机制,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动态跟踪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对试点任务进行目标化责任化,将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纳入评估考核体系;完善多渠道资金保障,重点支持绿色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八、下一步工作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做好《实施方案》的宣贯工作,并有序推动《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实施。
政策咨询机关:合肥高新区管委会
关键词:
碳达峰,碳排放控制,绿色产业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