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国首批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规划》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加强陆海统筹,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发展韧性强、江海特色明显、人海和谐的海岸带及海洋保护利用格局,为加快海洋强省建设、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全力构建海洋保护利用新格局,统筹落实多重国家战略,有效衔接陆域海域空间布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系统谋划构建海岸带地区“三纵三横三门户”总体格局。“三纵”,即临海城镇特色带、沿岸综合发展带、近海生态保育带;“三横”,即沿东陇海线发展轴、沿淮河发展轴、沿江发展轴;“三门户”,即连云港“一带一路”国际枢纽港、盐城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
《规划》统筹海岸带及海洋空间保护与利用活动,立足资源禀赋、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潜力,系统谋划海洋发展保护总体目标,提出构建形成“空间布局协调有序、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资源利用集约高效、人居环境持续优化、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总体目标,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两类约束性指标和新增生态修复空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等六类预期性指标,切实守住海洋保护利用底线、提升海洋保护利用上限。
《规划》科学划定海洋功能分区,优化调整产业和生态空间布局,将管辖海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和海洋发展区3类一级海洋功能区。其中,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合计占比超3成,以保护为主,原则上限制开发性、建设性活动以及人为活动;海洋发展区占比近7成,以利用为主,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禀赋差异和产业发展基础,突出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全省一盘棋”要求,细化为渔业、交通运输、工矿通信、游憩、特殊用海区和海洋预留区6类二级海洋功能区,引导沿海地区错位集聚布局各类涉海产业,加快构建特色彰显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规划》注重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发展,高效利用存量围填海,鼓励多种用海方式融合发展,推进海域立体化利用,强化无居民海岛功能管控,全面提升海岸带土地、岸线、海域和海岛资源配置水平和利用效率。坚持特色定位、区域联动,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城镇、特色村落等协调发展,注重塑造滨海特色风貌,拓展公众亲海空间,着力打造拥海、近海、亲海的宜居宜游人居环境。
《规划》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引导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海岸线、滨海湿地、海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构筑陆海一体生态安全体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推进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构建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
原标题:《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关键词:
海洋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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