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陕西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截至目前,陕西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17.4%以下,新增完成14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累计完成11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陕西省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重点区划定,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目前,西安、宝鸡、咸阳等7个设区市已全面启动调查和划定工作,计划2024年完成10个设区市重点区划定并落实管理职责。
陕西省开展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已完成全省23个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并积极推进调查成果应用;全面推进咸阳市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2022年度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评估。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渭河流域10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据发布会介绍,接下来,陕西省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并整治农村黑臭水体。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农村污水治理机制。指导各县(区)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和治理时序,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务实效,求好不求快。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相对集中或集中式处理等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农村污水治理后要基本实现“三不到”,即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闻不到臭味,不在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群众认可。
同时,加强排查核查,探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遥感识别,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实行长期动态管理。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开展整治,常态化开展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效果评估,确保水质达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据了解,经过县级自主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联合评审,第一批将麟游县、富平县、三原县、泾阳县、留坝县、平利县等6个县纳入试点县;统筹中、省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27亿元支持试点县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各试点县积极行动,扎实有序抓好项目落地、资金筹措、设施运维等相关工作。
关键词:
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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